因工作需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连续失业1年以上或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三)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二、招聘方式
由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后择优录取。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宾川县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二)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签订聘用协议后,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工会会员福利。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成功为止,工作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到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金牛镇南苑路205号)三楼办公室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情况调整招聘计划,并对招聘公告进行最终解释。
(二)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联系电话:0872-7142620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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