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24〕92号)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计划4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
控制数人员是在公立医院现有事业编制基础上,按标准测算人员总量的不足部分核定使用人员控制数,主要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控制数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聘用,聘用期满5年的,根据单位实际,可通过考试或考核方式择优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人员聘期内与编制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执行与编制内人员相同的考核和内部薪酬管理分配办法。
二、招聘计划
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计划46名,其中文山州人民医院26名,砚山县中医医院5名,广南县人民医院15名。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查询。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计划表》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职业(执业)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3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文山州内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可视为2026年毕业生。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可报考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岗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2026年底尚未结束的,不得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方式
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招聘,采取自主招聘方式进行。州级公立医院招聘岗位,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岗位,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首轮招聘出现空岗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以适时组织多批次招聘。原则上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等详见《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须知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须知一览表》),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名(须于2026年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主管卫生健康部门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相关程序。
2.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可于考察时提供)。若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应聘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材料。既不提交承诺材料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导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
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相同则视为面试成绩并列)时,须组织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3.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孕产期的应聘人员,经体检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4.不按通知要求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公示和聘用
州级公立医院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社网进行公示;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
本次招聘为控制数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在职期间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及管理。对连续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当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资格条件的控制数人员,在医院有空编且结合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可通过考试或考核方式,按规定程序择优办理入编手续。
七、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岗位计划表》的专业需求中,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6-2195746
文山州人民医院:0876-2122374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0876-3131609
砚山县中医医院:0876-3130180
广南县卫生健康局:0876-3012101
广南县人民医院:0876-3027820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通告(通知)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严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委:0876-2197976
文山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0876-2124463
中共砚山县中医医院纪律监查委员会:0876-3122820
中共广南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76-3027846
附件:1.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须知一览表
3.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文山州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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