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规定,现将富宁县2026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我省户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在县内居住,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县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以下七类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居民家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女年满40周岁和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以上7个条件符合一项即可(退役军人、部队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工资待遇及聘用时限
(一)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名称、人数、职责、要求、地点、待遇见附件《富宁县2026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均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时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四、招聘方式
面试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应的单位报名。
提交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就业创业证》(电子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同时提供具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及配偶的结婚证复印件。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876—3069754
监督电话:0876—3069750
附件:
富宁县2026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月工资待遇 |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方式 |
| 1 |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检测中心、县消费维权与价格举报中心业务员 | 3 | 负责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等工作。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2.年龄在21—30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写作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700元(含五险) | 马玉萍
08766122570 |
| 2 |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贷款调查员 | 1 | 1.具体负责创业贷款政策宣传、调查核实及资料整理等工作;
2.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和保养等工作。 | 1.富宁县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5至45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5年,实际驾龄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4.近五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肇事或肇事负主要责任人员。 5.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370元/月 | 王瑞婷0876-3069754 |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文员 | 1 | 1.负责创业贷款资料整理、调查核实等工作;
2.协助开展窗口接访等工作。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严谨细致,执行能力强,作风扎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3.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与岗位调配。 4.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5.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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