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2〕6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及公告
(一)曲靖市2022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7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249人、各县(市、区)425人(麒麟区23人、沾益区10人、马龙区19人、宣威市214人、陆良县30人、师宗县56人、罗平县44人、富源县2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委托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和曲靖日报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栏)。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笔试试题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等符合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但报考需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5日,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即2022年4月20日前)。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需要笔试的岗位,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其中:
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和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可放宽面试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4)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不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6.需要面试的岗位。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7.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5、6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岗位,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各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的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行为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七)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八)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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