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考核,同意刘旭丹为我校预聘教师,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就读学校 | 所学专业 |
1 | 刘旭丹 | 泰国东方大学 | 泰学研究 |
以上人员公示期自2023年3月8日起至3月16日18:00止,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0873—3694846(红河学院纪检处)
0873—3694779(红河学院人事处)
红河学院人事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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