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部分岗位报考条件的补充公告

根据4月17日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告》中明确的“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对未达开考比例的县(市),符合条件的对象(二)(三)可报考本县(市)定向村(社区)干部招考岗位”,因石屏县牛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5)未达开考比例,现将“其他招聘条件”调整为“此岗位限本县(市)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二)(三)报考”,具体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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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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