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洱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做到阳光安置,现场选岗签字确认。现将选岗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服役表现 量化评分 | 选岗安置岗位 |
1 | 董春荣 | 135.25分 | 宁洱县水库管理中心 |
2 | 鲁国梁 | 81.22分 | 勐先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3 | 陈 杰 | 66.75分 | 德化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4 | 张永杰 | 60.40分 | 德安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5 | 李光田 | 55.10分 | 普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6 | 李晓超 | 39.00分 | 黎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
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起至9月6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宁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通信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宏远路50号;邮编:665199;联系人及电话:陈祖康,0879—323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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