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张大妹,女,布朗族,生于1979年1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罗恒菊,女,汉族,生于1980年5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普海荣,男,汉族,生于1971年5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左贵秀,女,傣族,生于1973年11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徐新会,女,汉族,生于1980年9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腾永萍,女,汉族,生于1979年3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曾光美,女,汉族,生于1977年7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茶从地,女,汉族,生于1973年2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政府保洁员。
李秀云,女,汉族,生于2002年8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为村服务人员。
李小凤,女,拉祜族,生于1982年11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政府保洁员。
茶海珍,女,拉祜族,生于1972年1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政府保洁员。
俸菊仙,女,傣族,生于1976年9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政府保洁员。
李艳,女,壮族,生于1983年10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政府保洁员。
钟卫明,男,汉族,生于1966年7月,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政府保洁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日(2024年2月21日至2月25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883-612711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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