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公示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要求,“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新计算,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经审核,张涛符合再次安置条件,拟同意对该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现将附件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 请致电0871-67895123进行反映。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人员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6日

原文:00
收藏 订阅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云南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