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兴梅再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公示
通过本人报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吴兴梅符合《昆人社通〔2020〕37号》文件规定的二次安置条件,经用人单位同意,拟给予吴兴梅进行二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现予以公示。
基本情况:吴兴梅,女,1972年12月26日出生,寻甸县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小学文化,首次公岗安置时间是2009年9月日至2012年9月;2022年2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3个月以上,属于处于失业状态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
安置地点: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置期限:2022年5月13日至2025年4月30日。
以上公示期限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电话:62652703。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原文:http://www.kmxd.gov.cn/c/2022-05-07/5940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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