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1:驾龄满3年及以上,具备熟练驾驶机动车能力,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岗位2: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及电脑基础操作,具备良好服务意识,能耐心解答群众咨询。
(三)基本条件: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四)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12月5日(每天0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9-3721266
2.现场报名地址: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江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初选通过的人员,送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二)面试:由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通过拟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标签: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招聘 公益性岗位 人力资源招聘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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