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辅警2人。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协助曼栋分站口岸边境管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薪资待遇
辅警薪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构成,月工资不低于4327元(含五险),单位统一缴纳五险(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统一保障食宿,统一配发辅警制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月基础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和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在编在岗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报名辅警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名的证明。
6.西双版纳州户籍。
(二)优先聘用条件
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严重传染性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所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5日起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设有2个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可根据就近原则自行选择报名点。
1.景洪市澜沧江路16号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人:李警官17587943980。
2.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曼栋分站(景洪市勐龙镇曼栋村委会旁),联系人:张警官13578152310。
(三)资格审查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6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表1份(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相关证件材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后,报考人员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吸毒尿液检测。
(四)招录相关信息查询
详情请关注“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微信公众号。
五、考试测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基础体能标准》开展测试,包括:体型BMI、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平板支撑、仰卧卷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等;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辅警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属地原则,本人需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八、其他说明及要求
在报名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工作进程、有关事项提示短信,若因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材料等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和聘用资格。
九、报名请识别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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