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云南公投公路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发票遗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对云南公投公路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25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1日
原文:http://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3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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